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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钱贵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7 06:22:25  浏览:978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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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国企改制成果分享中的股权激励

钱贵


  改革开放近30年,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然而快速发展的除了社会财富的增加外,还有公民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和两极分化的不断加剧。2004年,我国的基尼系数已达到0.458,2005 年为0.47,远远超过了0.4的警戒标准,并且呈现持续走高的趋势。贫富分化的不断加剧有碍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更有悖于我国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成为政府、学界和民众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从1978年起,国有企业改革就一直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从最初的“放权让利,给企业松绑”阶段开始,先后经历了“利改税”阶段、“承包责任制”阶段,再到现在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阶段。经过近30年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成效显著,据国资委的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国企实现利润突破9000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中央企业实现利润6413亿元。2006年1~7月全国重点国企和中央企业实现的利润分别达到4967.5亿元和3516.5亿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也有相当强的盈利能力和积累能力。国有企业的巨大基础财富是建国后广大人民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才建立起来的,对国企改革成果的分享理应成为我国分享改革成果的重要环节。改革成果的分享是利益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以及第三次分配的过程,“实现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必须依靠三种力量:一是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二是通过政府干预的作用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三是通过“第三种力量”,即通过激发人们的同情心和社会责任感,实现财富的公平分配。”对国企改革成果的分享同样是对国企利润的三次分配过程。在以市场主导的初次分配中,产权制度是收入初次分配的基础制度,产权“为人民界定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分配剩余产品或价值,提供基本的权利规范,从而解决经济活动的动力源泉问题,”国有企业改革的实质是产权改革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产权改革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利益一元化,造成了多元化利益并存的经济格局,“产权所产生的激励使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导致整个社会的利益最大化,”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变迁的过程中,通过股权激励制度,建立起对主要的利益相关者(经营者、职工)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赋予经营者和职工企业所有权,使其参与企业剩余的分配,是劳动者作为劳动、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所有者的产权主体地位的要求,股权激励制度不仅可以有效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还在缩小公民收入差距,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产权制度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的个人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是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构成生产力的要素已突破了19世纪的三要素(资本、劳动力和技术)理论,形成了由资本、劳动力、技术、管理和信息共同发挥作用的五要素理论。”党的十六大也确立了“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在国企利润的初次分配中,股权激励制度的建立能够充分调动经营者和职工忠实为企业创造利润的积极性,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同时也是经营者和职工作为生产要素主体参与企业剩余分配,享有产权收益的有效途径。“股权激励是授予公司经营者、雇员股权,使他们能以股东身份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Stock Option)、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和管理层收购(Manager Buy-out)等内容。”
  一、股权激励制度的主要理论基础
  (一)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萌芽于 20世纪60年代初期,该理论认为企业是利益相关者参与的一系列契约的联结,是不同要素提供者之间组成的一个系统,布莱尔认为“企业不是股东们实物资产的集合,而是一种具有治理所有在企业创造财富活动中作了专业化投资的主体的相互关系功能的法律框架结构。”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许多利益相关者,他们都对公司进行了专用性投资(如股东和债权人投入财务资源,经理人员和工人投入人力资源,供应商和消费者投入关系资源,社会公众投入社会公共资源)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风险,企业的目标不是为了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是为其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创造财富和价值,利益相关者基于其对企业的专用性投资而享有企业所有权。
  (二)委托-代理理论
  代理问题是伴随着19世纪以后的经理革命产生而来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两权分离”使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产生了委托-代理关系,股东作为委托人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管理和日常经营事务,而是委托经理代为管理。由于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理)目标利益的不一致、掌控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承担利益风险的不对等,便出现了所谓的“代理问题”,“代理问题指的是企业经理人员作为委托人(所有者)的代理人对企业行使经营管理权时,有意或无意侵害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为了避免经理的“道德风险”行为,降低代理成本,应该将企业的剩余索取权部分让渡给经理,使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趋向一致,“委托人可以通过对代理人进行适当的激励,以及通过承担用来约束代理人越轨活动的监督费用,以限制其利益偏差。”最优的契约安排就是让代理人参与企业剩余权的分享,在享受产权收益的同时承担企业的部份风险,以激励其朝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努力。
  (三)双因素经济论
  1986年,被称为“职工持股计划之父”的美国经济学家、律师路易斯•凯尔索与其夫人合作出版的《民主与经济力量》一书中,正式提出了“双因素经济论”的概念,而凯尔索的双因素经济思想则早在其与人合作的著作《资本家宣言:怎样用借来的钱使8000万工人变成资本家》(1956年)、《两要素论》(1957年)和《新资本主义》(1961年)中就有所体现。按照他的理论,生产要素只有两种:资本与劳动。财富是由双因素,即资本和劳动共同创造的,因而也理所当然的由这两个因素的所有者共同分配。凯尔索认为,“人类社会需要一种既能鼓励公平又能促进增长的制度,这种制度使任何人都可以获得两种收入,即资本的收入和劳动的收入,能激发人民的创造性和责任感。”凯尔索不仅提出并发展了“双因素经济”理论,还将该理论付诸实践。他在这基础上提出了职工持股计划,成立了“职工持股计划发展中心”,并创办了一家投资银行,专门支持职工持股计划。


北安市人民法院 钱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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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12]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办、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和全国兽医医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动物诊疗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和执业兽医制度建设,现就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动物诊疗机构是提供兽医社会化服务的主要载体,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畜牧业现代化进程加快,动物诊疗机构在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将越来越大。同时,动物诊疗市场的规范和发育,是执业兽医队伍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对执业兽医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近年来,动物诊疗机构发展十分迅速,但服务质量和水平良莠不齐,亟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各级兽医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严格兽医从业资格准入,强化动物诊疗活动监管,进一步提升兽医社会化服务水平,保障兽医事业健康发展。

二、扎实开展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各项工作

(一)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摸底调查。掌握动物诊疗机构情况,是做好规范管理工作的基础。要将所有从事动物诊断、治疗等经营性活动的机构纳入本次摸底调查范围,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诊疗机构的数量、分布、从业人员、设施设备、诊疗活动范围等情况,以及《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情况(调查内容见《动物诊疗机构调查表》附后)。请各地将调查摸底情况于6月15日前报送我部兽医局。

(二)严格动物诊疗机构行政审批。国家对动物诊疗实行许可制度。对于新申办动物诊疗机构的,要严格按照《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对于已经开办但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动物诊疗机构,要责令其限期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逾期未办理或达不到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条件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动物诊疗机构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兽医从业人员注册和备案等信息。

(三)强化动物诊疗机构日常监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加强对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力度,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擅自营业、超出动物诊疗许可核定的范围从事诊疗活动、不规范使用兽药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动物诊疗机构定期报告诊疗活动制度,明确报告时间,细化报告内容。督促动物诊疗机构做到收费标准公开、监督电话公示、执业兽医信息上墙等,切实规范动物诊疗行为。

三、切实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省兽医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强化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责任。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开展“执业兽医制度宣传月”活动,深入基层宣传和讲解有关兽医制度和规定。要定期对取缔无证行医的黑诊所、查处的非法行医典型案件、吊销的医疗机构和兽医人员证书等情况进行公开曝光,加强社会监督。

(三)建立机制,巩固成果。要不断总结,建立完善动物诊疗活动监管长效机制。要把动物诊疗市场整治工作与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动物卫生综合执法和规范审批行为等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审批管理与监督衔接机制,加强和完善动物诊疗市场监督执法队伍和手段建设,逐步实现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请各地于12月1日前将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总结报送我部兽医局。











联 系 人:农业部兽医局 翁崇鹏

联系电话:010-59192060  59191691(传真)








附件:动物诊疗机构调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

动物诊疗机构调查表

序号 项 目 数量(个)
1 动物诊疗机构  
2 执业兽医数量 执业兽医师  
3 执业助理兽医师  
4 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 符合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机构  
5 已经核发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机构  
6 动物诊疗机构分布 城区  
7 城郊及其他区域  
8 动物诊疗机构名称 动物诊所  
9 动物医院  
10 诊疗活动范围 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机构  
11 从事动物疫病诊疗的机构  
填写说明:
1.序号1填写辖区内所有动物诊疗机构数量;
2.序号4填写符合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条件的所有诊疗机构数量;
2.序号5填写截止填表日期已经核发诊疗许可证的机构数量。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表日期:          填表单位(盖章):






附件:
农办医〔2012〕20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205/t20120511_2622527.htm

劳动部关于严格执行国务院的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


劳动部关于严格执行国务院的规定,不得随意改变社会保险管理体制问题的通知
1992年11月24日,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险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了广大职工的拥护和社会各方面的关注,为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当前,社会保险改革正在深入发展。但是,有的地区违背国务院一九八六年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和一九九一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自行改变社会保险的管理体制,有的地区,混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将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保险合并经办。这种状况,给人们带来了思想混乱,干扰了社会保险改革。最近,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这个问题批示:“劳动部门应该监督,报告国务院,立法再好,不执行也等于零”。为此,现将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国务院一九八六年77号文件规定,“要加强劳动部门的组织建设,相应地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筹集退休养老基金,支付退休养老费用和组织管理退休工人。”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一九八七年三月六日决定,对退休费用统筹工作,包括人、钱、事,进行统一管理。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人事部门。一九八八年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规定,“劳动部综合管理与规划全国企业的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工作,拟定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职工退休、工伤、生育、疾病、死亡、医疗等保险以及职工福利方面的政策、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监督执行”。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一九八八年十月十五日会议纪要指出:“社会保险由劳动部管理”。国务院一九九一年33号文件规定,“劳动部和地方各级劳动部门负责管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是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具体业务,并受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委托,管理养老保险基金”。
国务院上述规定说明,劳动部和地方各级劳动部门是社会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体制是明确的,职责是清楚的。因此,各地应严格贯彻执行。少数地区未经国务院批准自行改变社会保险管理体制的做法是错误的。我部重申,在国务院未做出新的规定之前,各地不得擅自改变社会保险管理体制,以保证社会保险改革的顺利进行。
请你们即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并做好宣传工作。如有新的情况和问题,请即报我部。